法律研究资讯【2022.04.25-2022.05.08】
2022年06月22日
*执法动态
*01 马斯克收购推特交易面临美国FTC反垄断审查
*马斯克日前宣布将以440亿美元收购推特,并且可能在收购后临时担任该公司CEO,亲自下场、跨界称霸自媒体界。北京时间5月6日早间,据最新报道,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正在审查该收购案。
*报道称,FTC将在下个月决定是否对这笔交易展开深入的反垄断调查。根据美国并购法,马斯克必须将交易告知FTC和司法部,并等待至少30天才能完成交易,以便让监管部门对潜在的反垄断问题进行调查。调查可能会将交易完成时间推迟几个月。
*FTC已经在调查马斯克最初购买推特9%股份的行为,调查他在4月初收购这些股份时是否遵守反垄断调查的要求。
*随着上述收购消息传出,不少机构呼吁展开相关反垄断调查。例如,反垄断倡导组织开放市场研究所(Open Markets Institute)近日呼吁,请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(FCC)、FTC和美国司法部阻止马斯克收购推特的交易。他们称,这笔交易构成了“对美国民主和言论自由的直接威胁”。
*来源:《马斯克收购推特交易面临美国FTC反垄断审查》载“新浪科技”网站,2022年5月6日
*02 浙江一男子“挖矿”被查!
*4月28日晚,余姚公安通报:公安经侦部门配合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(以下称为发改局),破获当地首起涉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案件。
*前不久,执法人员在前期侦查中发现余姚陆埠镇某出租房存在非法“挖矿”嫌疑。随后,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检查,发现在这一破旧的出租屋内,放置着一排排货架,上面摆放的是正在运行的10台非法“挖矿”机。民警随即对嫌疑人倪某进行调查,其也对自己“挖取”网络虚拟货币的行为供认不讳。他交代,自己近两年一直在投资虚拟货币。后来又听人说有方法“挖取”虚拟货币,于是他便购入了一批显卡和相关程序,组装出了这些“挖矿”设备,并找了一处偏僻的出租房日夜不停地“挖取”网络虚拟货币。目前,余姚市发改局已将倪某的10台显卡机予以没收,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*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对能源安全、网络安全和金融稳定等都存在风险危害。这类行为,在我国也是明令禁止的。2021年12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已认定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,并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纳入了淘汰类产业。
*来源:老树:《浙江一男子“挖矿”被查!》载“互联网行业前沿资讯”微信公众号,2022年4月30日。
*司法动态
*03 比特币具备财产属性,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
*2020年10月10日,原告程某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施某某向其返还一个比特币。经审理,法院于2021年2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:被告施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程某一个比特币。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施某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申请执行人程某于2021年5月7日向法院申请执行,要求被执行人施某某返还一个比特币。
*在本案中,一审法院认为,比特币具有价值性、稀缺性、可支配性等特点,故其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,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。
*上海高院认为,审判实践中,我国多个法院对比特币的法律定位形成统一意见,认定比特币通过“挖矿”产生,需要购置、维护相关的专用机器设备,支付耗电能源的对价才能获得。同时其可以产生经济收益,具备价值性;其次,比特币的总量受算法的影响恒定为2100万个,具备稀缺性;最后,比特币的持有者对比特币进行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及处分,使其具备可支配性,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。
*由于本案被执行人不具有可供执行的一个比特币,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钱政骁指出:“我们认为,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,应贯彻审执兼顾的原则,以民事判决中比特币的法律认定作为法律适用的基础,参照财产权法律规范进行执行处置。”最终,本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,进行折价赔偿。
*来源:
*华辩网,《上海高院发布涉虚拟货币案例:比特币具备财产属性 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》,载公众号“华辩网”,2022年5月9日。
*未找到判决书。
文章来源:电子牵